合聚咖

合聚咖

收售粮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admin

粮食收购需要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

1、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2、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3、从事粮食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4、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手续运输粮食。

申请程序:

1、申请者向国家粮食局提交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

2、国家粮食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能力。

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规范粮食收购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