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理论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理论探讨了公共领域的治理逻辑,特别是针对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问题。奥斯特罗姆夫妇的理论体系为理解这一复杂现象提供了基础。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经验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之道,强调了公共事物自主组织与治理的重要性,即集体行动理论。这一理论的中心问题是如何通过自主性治理克服搭便车、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以实现持久性共同利益的实现。
埃利诺.奥斯特罗姆系统地分析了公共事物治理之道的理论模型,包括“囚徒困境”、哈丁“公地灾难”、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这些模型揭示了个人理性行动可能导致的集体非理性后果,以及公共事物往往难以得到关注的现状。因此,人们通常认为,避免公共事物悲剧性命运的途径只有两条:彻底私有化或强化中央集权。然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市场与政府之外的解决办法,主张通过自筹资金与自主合约有效处理问题。
埃利诺.奥斯特罗姆采用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理论层面上界定了公共池塘资源的基本概念,并阐述了用于分析的基本理论。她认为,公共池塘资源具有非排他性与可减少性,这可能导致资源过度使用与退化问题。解决之道在于社群如何组织起来,实现新制度供给、可信承诺与相互监督。埃利诺.奥斯特罗姆通过经验研究发现,成功的自主合约治理原则包括明确个人或家庭的边界、适应当地具体情况的使用与供给、集体选择安排、有效监督、分级制裁、低成本的冲突协调机制、对组织权的认可以及分权制组织。
在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埃利诺.奥斯特罗姆重新阐述了自主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了新旧制度变迁取决于其收益与成本的比较。在制度变迁中,政治制度的影响至关重要。外部政治制度对内部制度选择、问题处理的自主程度以及对政府的依附程度有明显作用。政治制度的禁止实质性地方自治可能导致官员清正廉洁与不廉洁的两种情况,以及资源占用者建构地方性制度或人人都不合作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埃利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理论为市场与国家理论之外发展了集体行动理论,提供了一种处理公共事物治理问题的新视角。这一理论强调了多中心秩序与效率及社群利益之间的关联,为面临类似选择的人们提供了处理类似问题的新思路,为公共事物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增添了启发意义的全新路径。
扩展资料
在全球化治道变革与学科交融的风云聚会中,多中心理论无疑是这个盛会上一颗闪着夺目光彩的明珠。多中心理论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夫妇共同创立。这一理论以严谨的理论关怀、实践关怀精神展示了其颇具现实解释力的理论风采,以严密的制度分析、理性选择的逻辑论证展示了其制度理性选择学派的独到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