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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自动喷淋系统的类型和各自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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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动喷淋系统选型应考虑建筑特征、环境条件和火灾特点等因素。露天场所一般不适用闭式系统。

2. 环境温度在4℃至70℃之间的场所适合采用湿式系统。

3.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适合采用干式系统。

4.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 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防止误喷;

- 系统准工作状态时防止管道充水;

- 用于替代干式系统。

5. 灭火后需要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6.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 火灾迅速蔓延,闭式喷头无法及时覆盖着火区域;

- 净空高度超过规定,需要快速扑救初期火灾;

- 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Ⅱ级。

7.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3.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2.0m,适用于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沥青制品、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

-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0.5m,适用于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发泡塑料和袋装发泡塑料的仓库。

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仓库中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12.0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10.5m,适用于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

- 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7.5m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6.0m,适用于袋装不发泡塑料和箱装发泡塑料的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