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对于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若电动车闯红灯,违反了多项交通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交通违法者将面临警告或五十元的罚款。逆向行驶同样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违法者将受到警告或五十元的处罚。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车如果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也将受到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如果电动车违规使用其他车辆的专用车道,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给予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的处罚。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若未悬挂车辆号牌,将依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警告或三十元的罚款。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号牌,或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号牌的行为,将依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警告或五十元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当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时,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上述措施旨在规范电动车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交通秩序。合肥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