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调制法定原则、调制适度原则和调制绩效原则。1. 调制法定原则要求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除非法律授权的特殊情况,否则只能由行政法规来规定。这一原则旨在确保调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保护市场主体和第三部门的财产权等关键权益,确保法律的遵守和实效。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调制法定原则适用于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整个领域。2. 调制适度原则要求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和客观实际,平衡调控和规制的需求与可能,保障各方的基本权利。这一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特征,与调制法定原则紧密相关,包括调控适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3. 调制绩效原则强调在经济法调整中兼顾效率与公平,追求调制的效果或绩效,旨在实现总量平衡和社会总体福利的增长。这也是调制法定原则和调制适度原则目标的一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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