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1、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不需申领《外币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2、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的,须持银行存款凭证、本人护照或有效签证向银行申领《外币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外币携带证》验放;
3、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须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外币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外币携带证》验放。(一般不会批)
4、对使用多张《外币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外币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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