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外学历认证流程简化了很多。首先,需要准备翻译的学历成绩单和毕业证书。然后,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注册,并支付行政费用。按照系统要求,准备好原件和相应的一份复印件,完成材料递交即可。具体流程包括:
1. 提交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2. 提交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提交国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需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4. 提交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首页、末页、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若护照过期,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填写授权声明(模板下载)。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提供成绩单或文凭附录文件(diploma supplement),以描述学习经历,特别是非英语等通用语言的情况。
2. 提供在其他学校学习获得的学分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
3. 提交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证明通过研究方式获得学位。
4. 提交无法提供护照原件的情况说明、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出入境记录证明或其他海外居留信息。
5. 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通行证。
6. 提交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
7. 提交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的拉丁文版、菲律宾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菲律宾外交部认证或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8. 提交马来西亚校方或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9. 持学校开具的证明信或正式毕业证书进行认证。
10. 提交《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一位代理人一年内只能代理一位申请者的材料。
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时,请亲自前往验证机构,确保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签字确认。注意不要邮寄申请材料原件,以免丢失或出现意外。特别提醒,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但留学回国人员在享受国家及各地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此证明。建议在归国前开具并妥善保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