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种类"里应当填写你申请的教师级别,例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申请任教学科"则需填写你计划教授的学科种类,如语文、英语、数学、舞蹈、音乐等。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方法如下: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只能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任教学校的全称;“户籍所在地”填写至镇或街道办事处;“申请资格种类”应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年月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按身份证号码所示的出生日期填写;“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应按毕业证书填写;“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贴照片处需贴上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写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并在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的“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选择,如该列表中无相应学科,则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学校填写申请表的第二页第一栏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具体要求如下:“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填写时措辞不作统一要求,应简明扼要,据实填写;“身体和健康状况”一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已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不用填写该项;“普通话水平”一栏需填写测试等级(如三级甲等或二级乙等以上),同时注明是否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以分数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表格最后需加盖学校(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