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亲人来台湾探亲,几等亲怎么判断

admin

一、亲等定义的范例如下:

本人及配偶。

一等亲:父亲、母亲、公公、婆婆、丈人、丈母、子女、媳妇、女婿。

二等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兄、弟、姐、妹、兄嫂、弟媳、姊夫、妹婿、连襟、妯娌、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三等亲: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外曾祖母、叔叔、婶婶、伯父、伯母、姑姑、姑丈、舅舅、舅母、阿姨、姨丈、侄子、侄女、侄媳、侄女婿、外甥、外甥女、外甥媳、外甥婿、曾孙子、曾孙女、外曾孙子、外曾孙女。

四等亲:堂兄、堂弟、堂姊、堂妹、堂嫂、堂弟妹、堂姊夫、堂妹婿、表兄、表弟、表姊、表妹、表嫂、表弟媳、表姊夫、表妹婿。

五等亲:堂侄、堂媳、堂侄女、堂侄婿、表外甥、表外甥媳、表外甥女、表外甥婿。

您和妹妹虽为同母异父,仍是二等亲。

叔叔的女儿(是叔叔亲生或领养的),推到直系是祖父,和您是四等亲。

二、探亲的规定

依《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相关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有三亲等内血亲且设有户籍者,得申请进入台湾地区探亲。

所以,依前述规定,您的妹妹可以申请探亲,堂姊/妹不可以用探亲名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