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地球村,各国联姻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情了,但是具体的书面文件工作还是比较繁琐的,涉外婚姻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涉外 婚姻离婚又有什么要主义的呢?
一、涉外婚姻登记有什么注意事项
1、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符合年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另按照《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双方均为在华工作或生活的外国人可以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可以向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民政部门可以帮助开具部分外国公民未婚证明
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开具。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涉台湾、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10个国家地区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其他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事项不予受理。想要快速 ☞脱单?提升个人魅力与情商点这里,教你成功俘获心上人。
4、涉外婚姻离婚注意事项
涉外婚姻离婚的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建议由国内一方为原告。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代办,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而且要等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深陷情感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