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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学生如何推敲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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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理可以说是学生已有的“旧知”,在计算教学中某些知识和技能是可以通过学生自已探究领悟、自己交流归纳算理、感悟算理、总结计算方法。如“两位数乘两位数”,“14×12”的竖式计算时,充分抓住竖式中“14”的转接理解。有学生说:“因为12中的1是表示10,1×4实质是表示10×14等于140,”有学生说:“14后面还有一个隐形的零。”本课是“两位数乘一位数”向 “两位数乘两位数”新旧知识跨越,也是小学生学习计算的重要转折点,只有根据学生已有的“旧知”,并与抽象的竖式计算建立起联系,从而让学生经历竖式的形成过程,清晰理解竖式的算理,才能真正掌握竖式计算的方法。

1.算理一定是与算法相依相存的,不可能撇开算理光谈算法,也不可能抛弃开算法光说算理;

2.算法一定是算理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后自然而然的、自觉地运用,算法是熟练掌握算理的一种表现;

例如:./.×3=,为什么用分子3乘整数3?其实就是十份里面3个一份,有3个3份,正好是9份,占10份的,所以用分子3乘整数3。当这种算理说清楚以后,学生明白了为什么用分子乘整数后,经过多道习题的练习,到后面练习学生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分数乘整数就是用分数的分子与整数相乘,分母不变,这就是一种算法的自然而然的形成过程,是算理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后,对算理自觉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