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与音乐均是一种极具美感的艺术,散发着艺术美,传递出丰富的情感,给人强烈的心灵震撼。在舞蹈表演中,音乐的作用不仅仅是简单的伴奏,而是深深融入到舞蹈表演的“骨髓”,虽与舞蹈艺术相互独立,却是不可或缺的。在音乐的伴奏声中,舞者随着音乐的旋律、节奏以及所流露出的情感用肢体动作形象地展示出来,既能升华音乐的审美效果,还能展现舞蹈作品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通过这种视觉和听觉上的刺激,展现出完美的舞台效果,让观众很容易就陶醉在艺术的世界里,观众的心情得到放松,情操得以陶冶。
一、音乐作品与舞蹈创作有机结合的必然性
在艺术的范畴内,文学、舞蹈、美术、音乐等艺术形式均是互通的。在艺术领域,舞蹈和音乐是最重要的两门艺术形式,所以二者之间存在较多的相似之处,由此可见,舞蹈创作与音乐作品的有机结合是非常必然的。音乐作为一门“听觉艺术”,可以直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对人的感官进行刺激,从而能够让听众跟随音乐的旋律变化而做出情绪反应。相比于舞蹈表演,音乐更容易抒发演唱者强烈而复杂的内心情感。然而,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音乐有着明显的模糊性和抽象性,它所传递出的情感通常很难被听众完全理解与接受。舞蹈表演却有着自己的外部形态,舞者通过身体动作的变化更加直观、形象地传递出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而这正是音乐所或缺的,所以舞蹈与音乐各有优点与缺点。
通过上述可知,将舞蹈与音乐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够有效地减少音乐的模糊性与抽象性,把音乐所流露出来的情感转变为肢体表现,从而让音乐的情感内容表现得更加具体、充满感染力,引起观众最为直接的情感体验,有利于观众更加深刻地理解舞蹈与音乐的内涵。此外,舞蹈与音乐的结合既能充分展现各自的艺术魅力,还能很好地展现出两种艺术形式结合形成的综合艺术魅力。立足于舞蹈表演的角度,可以说音乐是舞蹈表演的辅助和补充。若将二者同步展现,音乐则能对舞者起到帮助和启发的作用,极大地提升舞蹈表演的感染力和表现力。若二者不同步时,音乐带给人们的情感体验只是停留于“想象”层面,而舞蹈表演就能够将“想象”变成“现实”,给观众听觉和视觉上充分的情感体验,使观众通过视觉感知对情感进行区分、认识与强调。
站在舞蹈创作的视角来分析,舞蹈自身就具备很强的旋律性和节奏感。在编排舞蹈时,舞蹈表演者能够根据节奏的编排协调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肢体动作。完美的舞蹈表演一方面要求舞者的舞蹈动作协调,另一方面要求舞者的内心节奏协调,即使是独舞表演者也需要做到心理节奏和动作节奏的协调统一。运用合适的音乐作品,能有利于舞蹈节奏的编排。伴随着灵活多变的音律,能够更深入、更细腻地展现出舞蹈表演者的心理变化和情感变化。同时,音乐还有利于烘托舞蹈的艺术氛围,让舞蹈表演声情并茂。显而易见,舞蹈与音乐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二者的相互交融将会达到非常强烈的舞台效果,散发出浓浓的艺术气息,给观众无尽的享受。所以,舞蹈作品创作与音乐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必然,必须做好舞蹈与音乐的相互交融与拓展延伸。
二、音乐表现手段对舞蹈作品创作的作用
(一)音乐构成舞蹈结构
(二)调性促进舞蹈的情感传递
(三)旋律彰显出舞蹈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