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学家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品是将情感呈现出来,并由情感转化成的可见的或客厅的形式。在声乐教学中,教师要启发学生准确、生动地表达好歌曲的情感,理解和感受歌曲的艺术境界,从而用发自内心的演唱来表现作品。因此,如何选择有效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歌唱表现力,已成为声乐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教师通过多种铺垫与各种手段巧妙地引入歌曲教学后,却往往只唱了两三遍,就开始了为歌曲加入乐器伴奏,创编歌词,创编动作表演,没有把唱歌教学真正落到实处。每一首歌曲都有它的创作背景,都是通过旋律来抒发感情,因而教师介绍歌曲分析歌曲,启发学生的形象思维,利于学生更好地表现歌曲。例如《保卫黄河》要使学生的脑海里浮现出中国人民排山倒海,势不可挡,奋起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斗争画面。歌曲《摇篮曲》要使学生进入一种宁静,甜蜜的境界等。学生脑海里有这些特定的艺术画面和意境,都能够深入领会歌曲的内容和美的价值,才能产生对作品的兴趣和认识,引起感情的激动和表演创造的热情,把歌曲演唱的生动感人,十分有助于提升歌唱表现力。如《大森林的早晨》演唱这首歌时要以稍慢优美清晰地感情来演唱这首歌,当演唱者唱时听众应从歌声中领会到春天早晨的美景,鸟语花香,充满生机。让歌声来带动听众的每一个神经细胞,使其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也就是说音乐是歌曲的灵魂,要领悟音乐的感情特征,领略歌曲音乐的旋律美,理解歌曲音乐的意境,让学生认真分析歌词语言的节奏、韵味、语气、语调等特点,将语言和声音巧妙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使歌声充分抒发内心的情思,从而艺术地表现出完整地音乐形象。 作品的画面活生生地展现于眼前时,教师就可以启发学生用真挚的感情去歌唱,完成作品,歌唱是表现歌曲情感的最直接的方式,用声音来艺术地表达歌曲的情感,可以说是音乐的最高境界。歌唱中,声情并茂是其艺术的创作原则.而要做到声情并茂,则需学生将自己的情感倾注于歌唱之中,用以情带声的演唱达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的目的。要想感动别人,首先得感动自己。教师要善于启发学生调动感情,让他们用“心”去唱,唱出歌曲的内在情感,更好地表现歌曲。 总之,音乐教学是一个教师与学生互相配合的过程,培养学生的表现力也是如此,教师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对音乐的兴趣,让学生充分的了解歌曲的创作背景,深刻领会歌曲的内容,让学生在演唱的过程中能够将歌曲的情感完全表现出来,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学生歌唱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