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明专利实审生效进入一年零两个月后未收到审查意见,可能原因是审查员仍在审核过程中,尚未发出通知书。从进入实审日起算,一般一年后审查员开始正式审查,一个月后会发出通知书。但需注意,有些技术领域可能会因案件积压而出现审查周期延长的情况。
为解决审查周期过长的问题,可以关注国知局的审查效率政策变动。自2017年以来,国知局一直在努力降低审查周期,提高审查效率,这将有助于加快授权进程。若希望进一步加速审查过程,可以考虑提交优先审查申请。具体操作请参照《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年发布,第76号),此文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提供了关于如何申请优先审查的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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