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因素的定义
涉外因素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二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主权国家内部有独立法律体系的法域。
二、涉外民事关系的判断标准
涉外民事关系的判断标准有三个:一是主体,即民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二是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产生;三是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三、国际私法上的民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章第一条明确了该法的制定目的,即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规定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包括依照本法确定、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等。
五、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可以由当事人明示选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则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如果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适用外国法律的特殊情况
当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而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时,应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七、外国法律的查明与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外国法律。如果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