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视角审视,碳交易活动遵循了科斯定理。此定理指出,对于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的治理,企业会因成本差异而承担起减排责任。既然日常商品交换本质上是对权利的交换,那么温室气体排放权亦可进行交易。在此基础上,借助碳权交易,市场经济下解决污染问题的方式变得高效。碳交易将气候变化、减排与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通过市场机制处理科学、技术和经济层面的综合性问题。碳交易本质上是一场金融活动,但其独特之处在于紧密连接了金融资本与基于绿色技术的实体经济。金融资本不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而且这些项目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交易,形成金融工具。在环境容量约束下,政治家们人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碳排放权和减排额度变得稀缺,成为有价产品——碳资产。《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的成员国推动了这一进程。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责任分配前提下,碳资产在全球流动,因为发达国家有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则没有,导致资产在不同国家分布不均。能源效率差异导致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间成本不同,形成高价差。发达国家需求巨大,发展中国家供给充足,国际碳交易市场应运而生。
扩展资料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