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提高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密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统筹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
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中央财政安排经费支持研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针对职业岗位要求,强化就业能力培养,为实施“双证书”制度构建专业认证体系;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