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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活动理论日常活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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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活动理论,作为犯罪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理性选择理论相似,源于古典犯罪学派对人类自由意志的考量。其理论发端于二战后Cohen和Felson对美国社会的深入研究,他们发现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与双亲家庭的普及,导致女性外出时间减少,这与犯罪率的上升呈现出相关性。同时,科技进步和商品设计的便利化也与犯罪率的上升趋势相辅相成。

根据这些观察,他们提出了一个核心观点:人类的日常活动模式与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指出,犯罪的发生需要三个基本条件:首先,是具有犯罪动机的人;其次,是合适的犯罪目标;最后,是缺乏有效监督的环境。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犯罪的可能性。在1996年,Felson在其著作《犯罪与本质》中进一步扩展了这一理论,加入了对犯罪动机者的约束、目标的保护者以及场地管理者等三个新的因素,这些因素对犯罪行为既是推动也是限制力量。

此外,学者们还使用VIVA和CARAVED来描述易于成为犯罪目标的物品特性。VIVA代表了有价值、轻便、易见和易于获取的特性,而CARAVED则涵盖了可遮蔽、可移动、易得、有价值、可享受以及可处置的特质。这些概念在理解犯罪动机和预防策略中扮演了关键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