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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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