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计划招录200名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以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在提前批次录取,培养院校为沧州师范学院。招生计划中,黄骅20名,沧县25名,孟村10名,肃宁20名,任丘30名,南皮15名,海兴8名,献县25名,盐山10名,青县14名,泊头20名,新华区3名。
报考条件包括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者,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专业。农村全科小学教师将采用四年一贯制培养,学历为本科,学制4年,其中半年在小学实习。在校期间,学生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获得每人每年共计8400元的生活费补助,还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将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学生入学前需与培养院校和有招生计划的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协议由所在县级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和沧州市教育局备存。毕业前,由沧州市人社局安排下达就业年度专项招聘计划,沧州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组织具体招聘考试。
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将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编制部门根据聘用手续办理入编。毕业生需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对于不履行协议的毕业生,将追回培养费用,并要求其交纳违约金。不按时退费的,须按规定交纳滞纳金,违约情况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