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参加的是院校内部的结业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申硕考试。结业考试的科目包括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中国宪法、比较宪法等,这些科目都是学生已经学习过的,具体考试内容由各校自行决定。考试全部合格后,学生将获得课程班结业证书。
在达到申硕条件后,学生还需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考试,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五月底。考试科目包括英语和学科综合两门,均为笔试形式,总分为150分,达到60分即可通过。英语考试的题型包括口语交际、词汇、阅读理解、完型填空、短文完成、英译汉和写作,每部分的题目数量、记分和答题时间都有明确规定。
学科综合考试按照一级学科法学进行,考核内容涉及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等。具体包括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法理学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宪法基本理论、国家性质、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物权、知识产权、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与刑事责任、先秦法律制度、秦代法律制度等。
英语考试如需使用俄语、法语、德语、日语中的一门代替,需视院校要求而定。通常,课程学习阶段会教授学科综合的考核内容,帮助学生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