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内下月冲回即可
跨年也不需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走当期未分配利润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以前事项的调整适用未来适用法调整,即不做追溯调整,直接计入当期即可.
1、补缴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补提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月末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
如果是涉及到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补交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具体分录如下:
1.补交: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贷:银行存款.
2.月末补提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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